1、第一,提高我国农机质量水平,提高农机质量。不仅仅要实现我国农机的数量的增长,更要提高质量,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过程中质量同数量之间的关系。
2、配合农机化司指导各地扶持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配合开展政策实施调研和监督工作。“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是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3、我们应该多办农场、林场。大量的机械化作业,首先是种植面积,要达到一定的量级。这个数量级,可能是2500亩。因为用一台耕、种、播、收、运的机器配套下来,至少要100万左右。如果一亩地按种粮的方法计算。一亩地的平均纯利润约为400元。如果你有2500亩地。那一年就是100万。
4、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先实现机械化,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必须要先实现规模化,要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必须要先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连片起来,沟渠田块道路合理规划,如此农业实现三化才一有了可能。
1、加快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必须提高农民的整体认识。政府应组织职能部门,涉农部门实施农民培训工作,开展多渠道送技术下乡的活动,政府应对农机技术培训加大财政支持,对农机大户,农机应用人员及农业种植大户进行农业机械化运用知识的培训,提高科学运用农业机械的能力。
2、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载体,健全农机化技术推广机制,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促进农机化科技进步,实现农艺与农机紧密的结合,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效途径。
3、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大力提高机械化水平,推广新科技,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适度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努力目标,但不可硬性划分。
4、第一,提高我国农机质量水平,提高农机质量。不仅仅要实现我国农机的数量的增长,更要提高质量,实现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过程中质量同数量之间的关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和扶持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四条强调了政府在促进市场发展方面的角色,通过协调农业机械作业、运输、维修和销售市场,推动服务走向市场化、专业化,甚至规模化和产业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规共计八章三十五条,2004年11月1日施行。